1.党员档案丢失的,要经调查核实,确认其党员身份后,才能为其补办党员档案。丢失档案的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要派人前往该党员入党时所在党组织调查或函调,取得入党时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以及上级党委核实其党员身份的真实性后出具的审查意见。(附件1)
2.党员所在党委核实党员身份后,由党员本人提出补办档案书面申请并联系其入党时所在党组织及相关工作单位补办证明材料。 (附件2)
3.入党介绍人证明。要写明何时何地介绍其入党,由谁主持召开接收其为预备党员或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是否形成决议。如无法取得入党介绍人的证明,则应有两名以上熟悉当时情况的党员出具书面证明。(要求:材料上要备注入党介绍人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并让其本人签字摁手印。)(附件3)
4.入党时所在党支部证明。要写明入党申请、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接收预备党员和批准预备党员的具体时间和党员大会决议情况。并附支委会议/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复印件。(要求:材料上要让现任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党支部章。) (附件4)
5.入党时所在党委证明。要写明基层党委审批的意见和时间,党组织证明材料需加盖印章,并由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附上党委研究批准接收其为预备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的会议记录复印件。(要求:入党时所在党委的组织委员和经办人也要在证明上签字)。 (附件5)
6.如党员本人入党时所在党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或党员工作经历复杂(隶属不同党委、支部),均需由不同党组织对其在不同时间段内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情况的证明。(要求:党组织负责人和经办人要在证明上签字)。(参考附件4、5)
7.现所在党委形成确认党员身份的批复。党委审核确认其党员身份后,出具确认党员身份的批复(要求:党委组织委员和具体经办人要分别在请示上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额外附上所在党支部的证明,由支部书记和具体经办人签字摁手印)。(附件6)
8.党员本人补填《入党志愿书》(填写说明见附件),按管理权限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入党志愿书》由各基层党委向地方党委申请)
9.党员当前所在党支部填写《入党志愿书》中“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栏中的相关内容,连同有关请示、批复及相关证明材料按党员档案管理权限送交党委审核。
10.党员当前所在党委在《入党志愿书》“基层党委审批意见”栏中填入审批意见后存档。
附件5.关于xxx同志的入党情况证明材料(入党时所在党委).docx
附件4.关于xxx同志的入党情况证明材料(入党时所在党支部).docx
附件6.关于确认xxx同志的党员身份的说明(目前所在党委).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