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示范作用,根据安排,定于3月16日组织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2次集中学习,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3月16日
二、地点:崇德楼413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全体院领导、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妇女委员、团委书记
四、内容
时间 |
内容 |
组织者 (授课人) |
8:30—9:00 |
关于全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传达 |
罗 莹 |
9:00—9:30 |
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精神传达 |
蒙正炀 |
9:30—10:00 |
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 |
谷金星 |
10:00—10:30 |
传达全省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精神 |
孙学玲 |
10:30—11:00 |
传达省委书记许达哲同志在全省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精神 |
刘晓帆 |
11:00—11:30 |
传达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施芝鸿同志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报告的讲话精神和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王成同志在全省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结业式上的讲话精神 |
盛金朋 |
11:30—12:00 |
传达全市宣传部长会议暨宣传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 |
薛 佳 |
12:00-12:20 |
讨论、总结发言 |
罗 莹 |
五、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把学习内容与工作实际联系起来,做到学有所获,学以致用,用以促学。
(二)非公差不得请假。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