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禁违规违纪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2、严禁党员干部以任何形式参加赌博。
3、严禁利用岁末年初突出花钱,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
4、严禁借元旦、春节之机违反规定新设津补贴、资金项目,提高现有津贴补贴、奖金的标准和水平。
5、严禁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6、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互相宴请等拜年活动。
7、严格控制茶话会、联欢会等节日庆典活动的数量和规模,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
8、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9、严禁巧名向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搞摊派、乱收费。
10、严禁搞任何形式的加重农民负担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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