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来源:   人气:5520   时间:2018-06-12

一、室内保持整洁,摆设整齐有方,寝室值日生应做好当天卫生工作。

二、每天8点之前应将被子叠放整齐,摆放方向统一,铺好床单。保持寝室桌面干净,椅子摆放整齐,窗台不允许堆放杂物。

三、寝室地面应每天清扫,打扫工具应摆放整齐,查寝前纸篓内无杂物。寝室墙壁上不得乱写乱画,不能粘贴海报,不得钉钉子,不能挂物品。

四、寝室内除允许使用录音机、充电台灯外,不得使用其它电器(如电熨板、电炒锅、热得快等,寝室内不允许私自拉接电线,不准点蜡烛。

五、寝室内禁止吸烟、喝酒、打麻将、赌博等有害身心健康的活动。

六、寝室长签订责任状,时刻提醒寝室同学,保证用电安全,人身安全,物品安全。

七、学生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不得私自调换或挪动,严禁两人合睡一张床铺或私自在外租房居住。

八、全体住宿生必须尊重寝室管理人员,听从寝室管理人员的指挥。在上课、做操、自习、劳动或其他集体活动时,不准进入寝室。未经学生保卫处允许,不准擅自带外人进寝室或留宿。不准无故在校外留宿。有事需外出或回家者,必须向班主任老师请假。

九、未经班主任批准,住宿生一律不准无故晚归,更不准夜不归宿。周末回家的学生必须自觉向班主任老师报告,以便班主任老师知道去向,但必须在周日19:30前返校。

十、关心同学,体贴他人。发现同学生病,及时报告寝室长和班主任老师或值班老师,并协助送医院诊治。

十一、男女生不得相互串门,不准进入异性寝室。

十二、严格报寝制度。每个寝室每晚就寝前必须到宿舍传达室登记本室实到人数,不得虚报隐瞒。如果发现未到,但又登记在寝室的,按每人次扣本班考勤分1分。

十三、周五、六晚上不在学院住宿的同学必须主动向班主任老师递交请假条,并由家长或亲戚签署意见带回,不得在除家或亲戚家以外的地方留宿过夜。学生会坚持每日查寝。周一至周六进行抽查,周日进行普查。未按要求到寝室者按每人次1分扣所在班级的考勤分。该项内容直接纳入班级考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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