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严格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纪律的紧急通知

来源:   人气:2375   时间:2016-12-23


湘人社函〔2016〕414号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切实严格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纪律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行业考评组,各相关考点:

为确保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以下简称“机关工考”)安全规范有序进行,维护机关工考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现就切实严格2016年全省机关工考考试纪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机关工考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工作,直接涉及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且考生来源广泛、层次多样、结构复杂,属于竞争性考试,具有高度的敏感性。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行业考评组所在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明确相应职责和工作任务,加强组织管理,严格落实《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6〕205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实施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6〕268号)文件精神。承担机关工考的各考点,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下设考务组、宣传组、保卫组、后勤组等小组,并加强分工和协作。

二、严密组织,规范实施

(一)严格考点管理。坚持集中设立考点制度,严格审查,并强化监督管理。

(二)严格试卷保密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保密法》和有关考试保密规定,切实加强对试卷命制、保管、传递、启封、发放、回收等环节的管理。试卷采用专人(两人以上)专车运送,并签署保密协议。

(三)严格考务管理。《职业道德》统考,要严格按照《湖南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湘劳社培处函〔2004〕1号)文件组织实施。《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两科考试,要严格按照《2016年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考试)实施指导意见》(湘人社鉴函〔2016〕24号)文件组织实施。

(四)严格监考行为。监考人员须组织考前统一培训,并佩戴监考人员证上岗。监考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将作为对各考点现场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强化监督,严肃考纪

(一)各级人社部门应加强现场监督和巡视,监督检查各考点考风考纪。

(二)各考点均须实施全程视频监控,考场外要严厉打击各种“助考”行为,并加强现场巡查。

(三)考生手机一律上交,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设备的,不论其是否使用,即按作弊处理。

(四)根据《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3〕34号),对严重违反考场纪律的考生,其各科成绩均作零分处理,同时应通报其所在单位;对参与违纪违规行为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应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并予以通报。

各有关单位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上报相应人社部门,及时进行处理。考试结束后,各行业考评组要向相应人社部门、各市州人社部门要向省人社厅及时报送考试实施情况。

联系人:欧雁,李世雄;联系电话:0731-84900418。

监督举报电话: 0731-84900478,0731-84900461。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6年12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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