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人气:1872 时间:2018-07-06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学院《2017年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对2017年下学期党建学习、“三会一课”纪实管理、双述双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工作安排部署如下:
一、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创建学习型党组织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会开班式上的讲话精神(7.26讲话精神)
学习主体:党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支部全体党员
学习形式: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党员大会集中学习
学习时间:8、9月份
学习要求:
1.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地学习全文。
2.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要把深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迅速掀起学习贯彻习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
(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成长之路》
学习主体:党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支部全体党员
学习形式: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各支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学习
学习时间:9月13日之前
学习要求:
1.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地学习全文。
2.要结合文中讲述的习近平总书记成长历程中的一个个感人细节和生动事例,紧密联系自身实际,撰写心得体会,开展讨论交流,确保学深悟透、触及灵魂。
3.通过学习,使党员干部从情感上激发最真挚的崇敬与爱戴,从思想上树立最坚定的信仰和坚守,真正树牢核心意识,自觉做到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
4.每名党员撰写一篇学习心得,领导干部带头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讨论,带头撰写学习心得。
5.各支部将组织学习的情况的撰写的优秀心得体会两篇,于9月13日前报院办公室。
(三)学习党的十九次代表大会精神
学习主体:党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支部全体党员
学习形式: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各支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学习
学习时间:11、12月
学习要求:
1.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十九大报告和十九大精神。
2.各支部要用好此次机会,精心组织,通过集中学习与集中研讨,提高对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和认识。
3.每名党员撰写一篇学习心得,领导干部带头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讨论,带头撰写学习心得。
(四)党建知识考试
参与人员:全院党员
考试范围:学院印发的党建知识学习资料
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考试时间:12月份
考试结果运用:年底党员民主测评中,评为优秀党员,考试成绩必须在85分以上;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评为不合格党员。
二、“三会一课”纪实管理
坚持纪实管理,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围绕“两学一做”学习内容,每次确定1个主题,每季度组织党员开展学习讨论不少于1次,每次学习都要明确一定数量的党员作重点发言或主题发言,院级领导带头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讨论,确保学习效果。
(二)支委会议
支委会议重点围绕全年工作计划和下半年党建工作重点,研究提出落实党委部署任务和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具体措施,确定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每月召开1次。
(三)院级领导、党支部书记上党课
院级领导、各支部书记下半年带头至少讲1次专题党课。
三、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
(一)时间:12月份
(二)工作目标:通过实行“双述双评”落实党支部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提升党支部凝聚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述评内容:贯彻执行党组织决策部署情况、加强支部建设情况、完成重点任务情况、联系服务群众情况、廉洁自律情况。
(四)基本步骤:述评准备→向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向党委述职→评定等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五)综合评价
1.综合评价实行百分制量化形式,由工作实绩、党员群众测评两部分组成。
(1)目标实绩占50分。考核分值以院党委对各支部进行的2017年工作考核得分折算得出。计算公式为:本支部2017年工作考核综合得分×50%。
(2)党员群众测评占50分。根据《党员群众测评表》进行分数汇总。计算公式为:平均测评分×50%。
2.根据考核、党员群众测评情况,按照每一项所占的分值比例,汇总党支部书记党员群众测评得分,评定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综合得分90(含90分)分以上为优秀,90分以下—70分为称职(含70分),70分以下—60分为基本称职(含60分),60分以下为不称职。
四、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
根据上级要求,2018年1月份召开党委召开民主生活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一会四评”,即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领导点评,并进行党员民主测评。根据测评情况,结合党建知识考试成绩,确定等次。评为优秀党员,考试成绩必须在85分以上;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评为不合格党员。
中共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委员会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