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重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组织力,激发党员干部以饱满昂扬的精神状态助推学院科学发展,结合学院实际,院党委研究决定,在纪念建党97周年之际,在全院评选表彰优秀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优秀党支部的基本条件是:政治坚定、组织健全、队伍过硬、机制完善、服务优良、保障有力。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近五年来,党支部书记和支部成员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无其他“一票否决”情况。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及广大学生广泛赞誉。要求各支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时一线党员占推荐名额的50%以上。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两学一做”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和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二、评选范围
(一)全院九个党支部的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均可参加评选。优秀党员,一般从党支部民主评议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产生。各党支部应把好初审关,经支委会讨论确定拟推荐名单。
(二)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有以下情况者不参与评先评优:
1.党组织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综治安全、违法违纪、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等情况,不得推荐;
2.党员因违反党纪政纪,接受组织调查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不得推荐;
3.季度考核出现一次三等奖的,不得推荐;
4.参与赌博,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推荐;
5.请事假累计10天以上,病假累计20天以上的,不得推荐。
三、评选名额
(一)优秀党支部:
以《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考评标准》和党支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考核结果为依据,评选4个优秀党支部。
(二)优秀共产党员:
一支部3人,二支部2人,三支部3人,四支部3人,五支部3人,六支部2人,七支部(长沙培训分部支部)2人,八支部1人,九支部1人,共20人。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各支部1人,共9人
四、评选与推荐办法
(一)评选与推荐
1.优秀党支部评选:各党支部认真总结2017-2018年度的工作,根据《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考评标准》进行自评,并提交总结报告。学院党委将统一组织进行支部考核,考核后将结果提交党委会议审议。
2.优秀共产党员的推选:各支部按照通知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通过民主推荐方式,按正式党员人数比例评选出本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人选,推荐作为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要求各支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时一线党员占推荐名额的50%以上。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选:每个党支部推荐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确定优秀名单
1.5月30日之前办公室将支部考核情况和各党支部推荐的候
选人名单汇总。6月8日前办公室、人事处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将候选人名单和考察情况汇总后提交党委会议审议。6月15日前党委会议决议并评出先进党支部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2.评选结果在全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
附件:1.《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考评标准》
2.《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
3.《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
中共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