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校队管理制度

来源:   人气:2885   时间:2018-06-12


一、护校队队员守则

(一)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制度。

(二)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吃苦耐劳的品质,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作全体同学的表率。

(三)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参加各项训练和活动,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履行职责,做好学院安全保卫工作。

(四)护校队员须仪表大方,不穿拖鞋,不留长发,按规定着装,维护护校队良好的形象。

(五)队员之间要团结友爱,互助互学,值班时要统一着装,文明值勤,礼貌待人,助人为乐,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

(六)严以律己,不徇私舞弊,严格按照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办事,遇到不能处理的事情请示汇报。

(七)队员值勤过程中,三人以上必须成列队行动,执勤过程中的言谈举止必须有理有节,注重文明礼貌。

 

二、护校队工作职责

(一)院内乱扔垃圾同学应及时劝阻,经劝阻不改者予通报批评,并扣班级分0.5分/次。

(二)抽烟、喝酒发现一起罚一起并及时上报主管老师予以通报批评,扣班级分0.5分/次。

(三)攀爬围墙外出者出现一起处罚一起并报学生保卫处老师,扣班级分2分/人次。

(四)浪费水电者视情节严重予以处罚并通报批评,报主管老师处理,扣班级分1分/次。

(五)对有私自制造、藏匿管制刀具者应及时看管现场报主管老师进行处理,并扣班级分3分/次。

(六)在寝室内传播不健康信息应及时劝阻,经劝阻不改者应及时报主管老师处理,扣班级分1分/次。

(七)开展各种校园活动、会议,护校队应主动维护活动会场,对不遵守纪律或扰乱会场秩序者予以通报批评并报学生保卫处老师,扣班级分1分/次。

对于打架、闹事等违纪情况收集信息后及时报告保卫处老师。

(八)10:30后回寝视为晚归、10:30后在外打电话经劝阻不改者,予以通报批评,并扣班级分1分/人。

(九) 就寝后寝室内仍吵闹不止经劝阻无效者予以通报批评,视其情节扣班级分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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