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学生国家补助金实施办法

来源:   人气:2468   时间:2018-06-12

为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贫困学生给予救助,发放助学金。

一、贫困学生补助根据资金总额,按全院学生总数的一定比例发放,金额集中使用,各班级应认真摸清情况,确保贫困生得到救济。

二、救助对象:

   (一)家遇天灾人祸。

   (二)单亲家庭(双亲缺一)或家庭人口多,经济收入少。

   (三)在校期间因公或偶然事故造成生活困难。

   (四)符合上述情况,家庭平均收入低于社会平均收入,遵纪守法、学习成绩合格的在校学生。

   (五)无纪律处分。

三、操作程序:

   (一)学生申请贫困助学金须本人申请,填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申请表》。

   (二)由所在地居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或村委会出示贫困证明。

   (三)交班委会集体讨论,班主任签署意见,送学生工作处审核,然后报主管院长批准同意后,提交党委会议评定。

   (四)评定结果张榜公布。

   (五)财务处造册核发免学费学生补助金。

    各班级要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免学费的评审工作,及时上交由有学生本人和班主任签字的申请表及证明材料,保存3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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