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预防处置预案

来源:   人气:2414   时间:2018-06-12

一、学生纠纷殴斗事件

(一)处置方案:

1.发生学生纠纷或殴斗事件后,应立即报告有关院系主管领导和保卫处,值班领导;

2.第一时间临场人,不管是寝室、操场、球场、教室或其他场所,均应立即组织人力控制现场,疏散人群、制止事态扩大;

3.作好正面宣传说服劝阻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4.现场宣传有关法规政策和纪律要求,讲清道理,有原则性地向聚集者承诺相关事宜;

5.及时果断地解决合理要求所涉及的相关问题;

6.调查事件原因,对涉及违法违纪和煽动闹事、带头组织的有关责任者予以严肃查处。

7.对邀约聚集学生形成团伙群殴首约人及带头行为人进行当场劝阻或强制带离现场。

8.涉学院外突发事件,及时与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联系汇报,争取尽快了解情况,调解解决事件。

(二)处置原则:

1.要本着“可散不可聚”、“可疏不可堵”的原则处理此类事件,防止矛盾激化、事态扩大;

2.要分清事件主要策划者和一般参与者的责任进行分别对待;

3.要以稳定为前提,公正公平地妥善处理,不留后遗症。

 

二、学生失窃事件

学生失窃事件一般发生在寝室或教室,对于学生失窃事件的预防及处置:

(一)预防措施:

1.做到每月一次安全防范教育,时教时防,群策群防。

2.加强传达室管理强化学生制度管理,按章办事,强化治安环境。

3.加强值班老师、护校队巡防,做到逐日记录,锁门开门及时,出入人员有记录。

4.每月定期召开寝室长、班长会议,总结情况,明查暗访,具体安排。

(二)处置措施:

 接到学生失窃报告后,应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向学院或公安局报案;

1.接报后保卫处应在5分钟内遣派人员迅速赶到现场,保护好现场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做好登记;

2.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安抚失物学生,进行说服调解工作,并注意学生情绪,及时联系学生家长。

(三)处置原则:

    1.此类案件原则上由保卫处或公安局负责调查处理,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教学秩序。

 

三、群体性突发事件

(一)处置措施:

1.保卫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到现场控制局面,并向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汇报。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应迅速派人员赶往现场指挥事件的处理工作;

2.如是殴斗事件,各单位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立即向保卫处或公安局报告,将双方有关人员带走,劝散无关人员;

3.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二)处置原则:

1.处理此类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2.及时与家长联系,交流意见,协同顺利解决。

 

四、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全院师生员工一旦发现本院范围内(包括办公、教学场地、宿舍、食堂等各个部位)发生火灾,应立即报警(一是向“119”报警;二是掌握正确的报警方法:三是向发生火灾部门或周围群众报警)。

(一)发现起火源,应当保持冷静,立即拨打火警电话为全国统一号码“119”或学院保卫处总值班室电话。“119”拨通后,应当向接警的公安人员简明讲清楚以下几个内容:

1.报警人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号码;

2.失火的准确地理位置;

3.能够了解的失火情况,如:起火时间、燃烧的特征、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有无重要物品、失火周围有何重要建筑,消防车如何方便地进入火灾现场等等;

4.如实回答“119”接警人员的询问;

5.打完电话,应组织人员到各个路口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

(二)保卫处总值班室(通讯联络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并及时通知事故发生部位值班人员或电工切断着火部位的电源,通知火场通讯组,通知相关人员迅速集结,按本预案组织实施,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三)门卫值班人员应在火灾事故期间,严格控制出入车辆和人员,及时报保卫处总值班室;

(四)学院领导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往火灾现场,组织实施指挥工作,迅速集结人员,对灭火工作进行任务分配。

(五)立即通知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义务消防队队员到达火灾现场;听从总指挥对火灾扑救工作的统一指挥。

(六)总指挥可根据火势情况,决定采取破拆、停电、供水、车辆调用和寻求相邻单位支援等措施。迅速收集各组工作情况,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立即汇报火灾现场实况,听从公安消防队指挥员分工,组织本院人员配合公安消防队进行火灾扑救工作。

(七)消防领导组在发生火灾时,先疏散被火势围困的人员,其次再进行受火势围困的物资疏散,疏散时,要注意疏散人员自己的安全,疏散后的物资要放在不影响消防车通道和利于火灾扑救的安全地点,疏散物资的放置点要留有1至2名人员看守,防止疏散后有物资形成新的火点。

(八)在疏散时,要先疏散容易起火物资和贵重物资。

(九)在公安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指挥进行疏散工作。

(十)如有人受伤或中毒紧急实施抢救并根据伤势情况处理,必要时拨打“120”救护车。

(十一)火灾扑灭后,要全面检查现场,消灭遗留火种,并派人保护好火灾现场,等待公安消防监督人员对火场进行现场调查。

 

五、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防止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及其他信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饮食卫生安全。

    (一)食品卫生安全日常工作

1.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总务处。由总务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每学期召开二次会议。

2.加强食堂卫生安全的监督,每周校医对卫生安全进行二次检查,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符合从业人员健康标准,持有健康证。发现疑情及时报告处理。

3.加强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建立采购索证及验收制度,杜绝变质、过期、“三无”食品入库,总务处每周2次对食堂饭菜质量进行检查。

4.加强食堂物资的保管,杜绝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保管室、加工间、操作间、就餐间,以防事故发生。

5.加强食堂套餐盘、碗筷、盘子等器皿清洗消毒,严格按照清洗程序进行消毒。

6.加强饮用水、商店、面包房卫生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应急处置方案:

1.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报告人员、地点、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校医按报告第一时间及时赶到现场,进行救治采取措施。

2.总务处负责人组织人员到现场对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3.总务处负责人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迅速向市政府卫生部门(市急控中心)报告,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调查。

4.立即停止可疑食堂或发生地点的一切活动,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六、重大传染性疾病及突发重症应急处理预案

认真做好我院对重大传染性疾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一)加强日常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

1.加强宣传教育,利用院内墙报、广播、课堂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让学生掌握传染病的预防知识,搞好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搞好学院室内外的环境卫生,消除卫生死角,做好四防,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流通。

3.加强食堂及商店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每周工作检查,杜绝食物中毒安全隐患。

4.医务室常备应急药物、器械及消毒药品。

   (二)发生疑似重大传染性疾病及其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扩散。医务室工作人员接到报告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患者进行初步处置,并及时转诊。

2.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在2小时内向市级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市疾控中心)报告。

3.必要时配合学院相关部门对师生进行疏散或隔离,及时对污染场所进行终末消毒。

4.配合卫生防治部门对接受感染的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接药、群体防护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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