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各班级:
201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也是我院建校40周年的喜庆之年。为传承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继承艰苦办学的商院精神,弘扬“学无涯,商有道”的校园文化,学院决定举办“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暨校庆40周年班级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唱主题:
传承民族精神,弘扬商院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比赛时间:
2015年5月
三、比赛组织:
主办: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
承办: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学生会,院团委
协办:各系(部)、各班级
四、参赛对象
在校各班级以班为单位参赛(即将离校实习的班级除外),归属同一系(部)的人数不足30人的班级可以组合参赛。
五、比赛程序及要求
(一)各班级限选取革命歌曲、军旅歌曲及校园歌曲作为参赛歌曲,以合唱(或表演合唱)的形式参赛,合唱总人数不超过60人,可另设伴奏1人,指挥1人,时间不超过8分钟。
(二)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由各系(部)组织,学院以教学系为单位分成三个组进行预赛,由各组组长与系部负责人共同参与组织和管理,各组根据预赛成绩排名推荐出20%的优秀合唱队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决赛,推荐合唱队请各组于4月底之前交至学生保卫处;决赛由院学生会、团委联合组织,暂定5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决赛将进行现场全景录制,决赛场地布置要突出活动主题,要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校园文化气息,决赛将评选出特等奖一个,一等奖两个,二等奖三个,三等奖四个,按学院奖励制度分别给予奖励。
(四)各班级应积极组织准备,创造条件参加合唱比赛,通过本次比赛来提高班级凝聚力,增强本班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培养学生奋发向上,乐观进取的优良品质。同时,本次比赛也将纳入到班级考核范围,作为评选优秀班级的参考依据。
院学生保卫处 团委
2015年4月2日
201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也是我院建校40周年的喜庆之年。为传承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继承艰苦办学的商院精神,弘扬“学无涯,商有道”的校园文化,学院决定举办“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暨校庆40周年班级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唱主题:
传承民族精神,弘扬商院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比赛时间:
2015年5月
三、比赛组织:
主办: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
承办: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学生会,院团委
协办:各系(部)、各班级
四、参赛对象
在校各班级以班为单位参赛(即将离校实习的班级除外),归属同一系(部)的人数不足30人的班级可以组合参赛。
五、比赛程序及要求
(一)各班级限选取革命歌曲、军旅歌曲及校园歌曲作为参赛歌曲,以合唱(或表演合唱)的形式参赛,合唱总人数不超过60人,可另设伴奏1人,指挥1人,时间不超过8分钟。
(二)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由各系(部)组织,学院以教学系为单位分成三个组进行预赛,由各组组长与系部负责人共同参与组织和管理,各组根据预赛成绩排名推荐出20%的优秀合唱队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决赛,推荐合唱队请各组于4月底之前交至学生保卫处;决赛由院学生会、团委联合组织,暂定5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决赛将进行现场全景录制,决赛场地布置要突出活动主题,要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校园文化气息,决赛将评选出特等奖一个,一等奖两个,二等奖三个,三等奖四个,按学院奖励制度分别给予奖励。
(四)各班级应积极组织准备,创造条件参加合唱比赛,通过本次比赛来提高班级凝聚力,增强本班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培养学生奋发向上,乐观进取的优良品质。同时,本次比赛也将纳入到班级考核范围,作为评选优秀班级的参考依据。
院学生保卫处 团委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