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中共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系统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湘管政发〔2012〕6号)工作要求和安排,为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决定对我院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以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使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推动学院快速、有效、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内容
这次修订完善规章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修改和完善2002年12月编印的《湖南省商业技术学院管理制度汇编》中的规章制度,规范本科室内部的规章制度及有关业务工作流程、办理程序和手续等。
(二)修改和完善2002年12月份以后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需新增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时间安排 Copyright © 2004-2005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5月至6月修订完成,6月装订成册,拟于2012年下学期执行。
(一)第一阶段:明确制度目录(2012年4月28日至5月8日)
办公室根据2001年学院编印的制度汇编和工作实际情况,拟定了各科室制度修改和完善的任务表(见附表),各科室根据表内制度修改目录,进行规章制度的清理。如因工作需要,还需新增或删除制度,请报目录给办公室,但总体上不得与法律法规法纪及学院的具体要求相抵触,以有利于工作为原则。
(二)第二阶段:拟定修订内容(5月18日前)
5月18日之前,各科室根据分配任务,对旧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新制度拟定草稿。各科室修订完善后的规章制度纸质稿,要经科长、分管院长审阅、签署意见后交办公室,同时发电子文档至办公室。
(三)第三阶段:审核完善反馈(5月19日至5月25日)
由纪委书记粟长生同志牵头,学院纪检、办公室联合组织人员,对各部门修订完善的规章制度全面审核、修改与完善,并将修改意见反馈给各科室,各科室认定后形成正式稿,提交党委审批。
(四)第四阶段:定稿成册执行(5月26日至6月10日)。
6月10日之前,学院党委审批通过新修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办公室负责印制成册,交各科室贯彻执行。
三、修订原则
(一)法制统一原则
修改完善规章制度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为基本依据,体现依法治校、依法管理,确保规章制度内容的合法性和程序的规范性,避免出现制度内容与法律、法规、法纪和政策等相抵触的现象。
(二)科学发展原则
修订规章制度要遵循职业教育规律,要与学院的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相结合。对规章制度中不适应当前职业教育教学、管理改革与发展需要的内容等,要坚决予以废除或修订完善。对过去没有的规章制度而随着形式的发展和工作确实需要的,应制定新的规章制度加以规范。
(三)科长负责制原则
修订完善后的规章制度,针对内容、目录和工作进度实行科长负责制。请各科室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明确专人负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四、文稿要求
内容不缺项;格式要规范;语言精炼准确,言简意赅;标题采用三号宋体字,正文采用小四号宋体字;行距设置为1.5倍。要求提交的各类纸质材料,交办公室刘佳明处。各部门要明确1名联系人。联系人名单于5月8日前报办公室。
办 公 室
201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