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校门口和校门门卫的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院师生生命和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门卫管理制度:
一、门卫必须24小时在岗,门卫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门卫职责,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周日19:30至周五16:20校门必须实行全封闭管理,周五16:20至周日19:30学生须凭校牌进出校门,如学生无校牌进入校园,学生本人须联系班主任确认后,做好登记后方能进入校园。
三、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凭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入内。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学校,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者,应主动报告保卫处,对破坏学校教学秩序的不法分子将依法严惩。
四、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确需进入需报告保卫处或联系被访人经同意后,凭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入内,车辆应停放在车位上。
五、寄宿学生未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批准,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进出校门。学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出门时,必须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签字,报院系批准,持请假条方能离校。门卫须妥善保存学生请假资料。
六、家长接送学生一律到门口止步(特殊情况经班主任或院系、学生工作处批准除外)。
七、凡外出学生,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家长送给学生的物品门卫必须认真检查后,通知学生领取。
八、门卫负责校门一带卫生保洁,坚持每天清扫一次。
九、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外区域摆摊叫卖。
十、负责校门内外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保卫处。
十一、校门卫在知情情况下绝不允许学生明目张胆带酒进校园,否则将严肃处理。
十二、因班主任公假不在学校,学生需电话请假,请做好详细的登记。为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促进校园稳定平安,特制定门卫值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