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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文章出处: 本站 人气:7555 发表时间:2018-06-12

一、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和原则。学院的根本任务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接班人。思想政治工作的总目标是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办学的正确方向,促使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合格的有用人才。思想政治工作要贯彻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的原则,采取疏导方针,坚持正面教育和表扬鼓励为主。

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包括形式任务教育,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教育,道德品质教育,纪律与法制教育,实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这些工作,需要学院教职工的广泛参加,“人人都是教育者”,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特别是要通过班主任的工作,思想品德课教学,团组织的活动学生会的组织去进行。同时学院各处室,院系也要通过自己的工作和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三、对学生的思想工作的分工,日常的教育管理和大的集中的政治教育活动,由学生保卫处、院系负责;基本的政治教育,由教务管理处纳入教学计划进行;具体的个别的思想教育工作以及班级的集体教育活动,由班主任责任;全校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由办公室负责。

四、对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要制度化。每学期召开一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研究思想状况,交流工作经验,布置思想教育工作。新生入学,必须进行学生日常行为为规范的教育,法纪、法制、革命传统、校纪、校风的教育,时事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专业教育,一开始就抓紧行为规范的养成。院系每月召开一次班主任工作会议,分析思想动态,研究安排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每学期结束要认真地发动学生自我总结,以“三好”为标准,做好学期操作鉴定,并通知学生家长配合教育。学生工作处、团委的思想品德和法律常识课的老师应经常交换情况,研究安排具体教育活动,统一步调。

五、在团员、青年中,把“学雷锋、创三好”活动经常化。对“三好”学生,先进班级每学期表彰一次,交流经验,树立典型。“三好”学生评比材料要装入学生档案。按照学生日常行为的要求,开展争做“规范班级”,学院要争做“规范学院”的活动,达到规范要求的,应有明显的标志,为达到规范要求的给予帮助教育。

六、对经过耐心教育收效不大的少数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必须按校纪进行处理。处理违纪学生,必须核实事实,要和本人见面;有的还应在班级发动学生讨论,由班主任提出处理意见,按照权限审批。

七、班级周前讲评会由班主任负责,对班级内本周的好人好事和出现不良现象进行表扬与批评。办好黑板报和广播以及团委的团刊,表彰先进,批评落后。每周保证一次团日活动,抓好对团员、青年的教育。

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列入党委、院长办公室会议议题,每学期全院工作安排、检查、总结必须讲思想教育工作为重要内容;升旗仪式、大型活动学院领导成员必到;班会、团的活动、早操讲评、集会、德育活动观摩和评比,教职工必到,避免教职工游离于学生德育活动之外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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